台被美列为军售“盟国”地位 可优先获尖端武器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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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jczs.sina.com.cn 2004年02月19日 16:50 中国新闻网 | |
据台湾媒体报道说,美国已正式将台湾在武器及技术转移上的待遇,列为等同于“非北约主要盟国”的地位。据了解,台湾将有取得美国先进武器及与美国共同研发高科技的优先权。 据台湾联合报引述美国最新一期《国防新闻周刊》内容披露说,美国已于2003年正式把台湾在武器及技术转移方面的待遇,认定为等同于“非北约主要盟国”的地位。 据了解,台湾当局拥有这项资格后,可优先取得美国先进武器及技术,台美并可共同研发、分享如纳米等技术。 据这份周刊指出,根据美国国会2002年通过的“2003会计年度外交关系授权法案”第1206款,依照“武器出口管制法”、“1961年援外法”等法律,在转移或计划转移武器或防卫服务上,台湾当局应视为等同于“非北约主要盟国”的地位。 台被美列为军售“盟国”地位可优先获尖端武器 NEWS.SOHU.COM 2004年02月19日11:23 中国新闻网 页面功能【我来说两句】【我要“揪”错】【推荐】【字体:大中小】【打印】【关闭】 中新网2月19日电据台湾媒体报道说,美国已正式将台湾在武器及技术转移上的待遇,列为等同于“非北约主要盟国”的地位。据了解,台湾将有取得美国先进武器及与美国共同研发高科技的优先权。 据台湾联合报引述美国最新一期《国防新闻周刊》内容披露说,美国已于2003年正式把台湾在武器及技术转移方面的待遇,认定为等同于“非北约主要盟国”的地位。 据了解,台湾当局拥有这项资格后,可优先取得美国先进武器及技术,台美并可共同研发、分享如纳米等技术。 据这份周刊指出,根据美国国会2002年通过的“2003会计年度外交关系授权法案”第1206款,依照“武器出口管制法”、“1961年援外法”等法律,在转移或计划转移武器或防卫服务上,台湾当局应视为等同于“非北约主要盟国”的地位。 相关专题:海峡两岸专题 |